【本報台北訊】南僑昨天下午緊急補二十六張可食用的官方證明文件,但食藥署代理署長姜郁美表示,不打算直接採信,將請國貿局及外館確認文件的真實性。
南僑宣稱只是報驗時誤植,三十批油都可供食用。但經強冠、正義的教訓,食藥署不願輕信。食藥署北區區館中心主任馮潤蘭說,就算證實為可食用油,「南僑也得好好解釋,當初為何要申報為工業用,而不走合法路徑?」姜郁美說,在釐清所有油的安全性與流向前,南僑出問題的生產線已被要求暫停作業,有問題的油、油槽及相關產品也已先封存。
姜郁美表示將交由各地方衛生局判定,食藥署僅能提出行政指導,處分書仍是地方在開。姜郁美表示,食藥署不容許規避報驗,依食安法第三十條,每批罰三到三百萬元,且一批一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