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刺蝟、龍貓、蟒蛇、蜜袋鼯,國人養寵物已到了「什麼都能養、什麼都能賣」地步,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指出,國內寵物市場交易種類已達五千多種,動保法卻只管「狗」的飼養與繁殖,其餘「寵物」卻無法可管,放任動物受苦、生態遭殃,要求農委會限制飼養寵物種類,並訂定寵物的福利規範。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昨天拿出台大學者調查指出,二○○五年台灣寵物交易市場上,外來動物高達一千三百多種,到了去年,暴增到五千多種,但動物保護法自一九九八年立法至今,農委會只承認「狗」是特定寵物,其他則無法可管,民眾能輕易在網路、夜市,甚至文具店、五金百貨行買到。
走進坊間寵物店,可以看到飼養空間狹小,色澤鮮豔的角蛙被放在小小的布丁杯裡販賣;體長達五公尺的蟒蛇,僅能蜷縮在一公尺平方的玻璃缸內。
立委林淑芬批評,「簡直就像沒法律、沒執法機關」,這些外來物種沒有天敵,飼養熱度過後,有的可能被飼主養死,有的則成為本土生態一大浩劫。
研究會要求農委會從源頭管制,正面表列可以輸入、繁殖、買賣的物種,例如比利時明定可豢養的寵物僅四十二種,其餘禁止養殖。此外,管理繁殖買賣的寵物業者,應取得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許可證、每年舉辦評鑑查核,並嚴格取締網路販賣活體動物者。
林務局野生物保育科長林國彰說,野生動物保育法限制「所有野生動物之活體,非經中央主管同意不得輸出入」,二○○四年建立不必申請就能進口的「白名單」,一般類非水產野生動物也不需經林務局同意即可進口,目前正研擬修法,若是「野生動物的活體」一律要事先經過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