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政壇吹起改名風,警政署公布「警察官專屬職稱草案」,刑警將改稱「高級偵查佐」,小隊長變成「高級偵查佐兼小隊長」,刑事組長則從偵查隊長再變為「主任偵查官」,而警政署長則改名「警察總長」;無獨有偶,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也表示,一旦國民黨重新執政可以考慮改黨名。
中國人是世上少數重視姓名學的民族,特別是命名被看成是人生第一件大事,要批八字、筆畫要吉利、字形要好看、音律要優美,更要鏗鏘有力或婉麗悅耳,為的就是要取個好名字,萬一身體不健康、事業不順遂,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改運加改名,過去受到法令拘束,改名不易,但還是絡繹不絕,現在規定放寬,成了社會的時尚,一改再改、甚至三度改名的民眾所在多有。
民眾想藉由命名、改名求好運與改運,不難理解,但是警察改職稱、政黨改黨名,就不免讓人覺得怪怪的,難道改職稱後的警察就成了打擊罪犯的常勝軍,治安就能長治久安?國民黨改名後,難道執政之路就能平坦無阻?若不努力拚革新、不從基礎努力,只是改個名字、換塊招牌,答案一定是否定的。
警政署改職稱,國民黨改黨名,必有其用心或企圖,但建議當事者改名稱不如改作為,從務實的層面出發,精益求精革新,才能贏得民眾信任和感動,成效自然會逐漸顯現,才能結善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