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人:林火旺台大哲學系教授
民以食為天,九月的餿水油事件絕對是一件國安問題。自從這個事件爆發以來,受到最多批評的當然是政府,不論地方或中央政府確實難辭其咎,政府的存在是為了確保人民生活安全無虞,如果連「吃」這項最基本的生存要求都做不好,當然是政府失職;但是從媒體看到政府官員推諉塞責、廠商自認無辜、學者評論避重就輕,那幕「都不是我的錯」的場景,不得不令人得到這樣的結論:不是食安出問題,而是人心出問題。
到現在為止,社會對於餿水油事件仍然停留在治標的層面,關注的焦點無非是管控食安的法規要完整修訂、加重處罰違規者、增加稽查人員等,卻很少人思考和重視治本的問題。餿水油只是冰山的一角,如果人心出了問題,我們哪一樣食品不會有問題?
二○○六年桃園縣政府到大賣場抽驗食品,檢查十五件金針,結果有十三件二氧化硫含量過高;根據二○○五年中華民國養豬協會的統計,我們每年有八百七十五萬公斤的病死豬肉流入市面。現在還有沒有病死豬?金針的二氧化硫含量合格了嗎?答案應該大家都心知肚明,我常開玩笑說,如果你聽一位台大農學院教授談話,台灣大概有十樣東西不能吃;如果你聽十位教授,台灣可能沒有一樣東西能吃。這雖然是一句玩笑話,但有幾分真實性,經常到市場買菜的人對食物安全的憂慮已不是一、兩天的事了。
可是我們的政府盡力了嗎?我們的立法委員在制定食安法規時,有沒有為特定利益背書?郭烈成煉油在多年前就遭檢舉,現在才東窗事發,稽查人員在察緝不法時,有沒有被收買?
如果我們進一步思考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問題不只是政府沒有盡責,而是社會人心的道德淪喪。不論法規制定多麼完美、政府人員多麼賣力,如果生意人仍然唯利是圖、罔顧職業倫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只要有利可圖,再多的管制也照樣有人鋌而走險。當我們在痛罵政府無能時,有沒有想過作奸犯科的全是一般人民,如果人民有道德、不做傷天害理的事,政府無能也可以無為而治。
在台灣,凡事責罵政府已是家常便飯,但我們有沒有想過: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官員?其實官員也是一般人民出身,他們的作為某種程度反映的是社會一般人的思維模式,所以我上課常常提醒學生:「那些被你們嚴厲指控的官員,學生時代也和你們一樣充滿理想和正義感,你們將來如果不會被罵貪腐無能,可能不是因為比他們人格高尚,而是因為你們運氣好當不了官。」
大多數人都被社會流行價值觀牽著走,所以哲學絕對不可能變成顯學,因為讀哲學能賺錢嗎?這種價值觀自然會逐漸腐蝕道德的力量,人的良心逐漸被名利噬咬殆盡。在功利主義價值觀盛行的社會,依賴法律規範的嚴謹,只能做到外在制裁,當人民道德逐漸低落,就需要不斷增加執法的成本;更重要的是「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需要人來執行,如果執法者也缺德而官商勾結,再好的法令也是徒然。
歸根究柢,治本之道是強化和重視人民的品德,品德會形成兩種內在制裁力量:消極的,一個有品德者想要從事任何不道德行為時,會產生良心不安;積極的,從事道德行為時會產生心靈的喜悅,這會鼓勵和強化他繼續做有道德的事。
只以增加稽查人員這項來看,它所付出的成本一定遠高於道德教育的投資,而前者只能治標,後者不只治本,而且營造一個人心普遍善良的社會生活,不就是幸福嗎?面對食安風暴,危機也許是轉機,但能把危機化為轉機需要智慧,這次也算考驗我們領導者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