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會日前通過《台北市競選廣告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年底台北市選舉僅限在私人建物、廣告看板等處掛布條、插旗幟,將不得在公共地點設置競選旗幟或懸掛布條,以往旗海到處飄揚的景象,將不復見。
以往每到選舉,公園、安全島、人行道,隨處可見五花八門的旗幟和布條,不但浪費社會資源、破壞環保、有礙城市觀瞻,且影響行的安全,甚至造成交通意外或傷害事故,弊大於利。
現在媒體及網路發達,候選人只要用心,實地走透透或透過網路與民眾博感情,既快速、效果更好、花費少又符環保,早就該做的事,其他縣市有必要比照辦理。
選戰不插旗,與行天宮撤除香爐及供桌,異曲同工,少了髒亂,多了乾淨,大幅提升優質文化,何樂不為!
曹竹如(台北市/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