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減免辦法修訂 12年國教首屆高一新生適用 |2014.08.28 語音朗讀 1385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許多經濟弱勢高中職生因不符現有學雜費補助標準,暑假還要辛苦打工,才繳得起註冊費。教育部公告新訂辦法,從八月入學的第一屆十二年國教高一新生開始適用,凡因家中突遭變故等特殊情況,且未減免學雜費者,每學期最多可申請五千元到二萬元就學補助。 教育部說,符合補助條件的經濟弱勢生,可申請學費以外的就學費用補助,公立學校每學期最多補助五千元、私校二萬元。 前一篇文章 惇敘新生蒙眼 看見視障者風景 下一篇文章 365天品德故事51 別成錢財的奴才 熱門新聞 01【視覺DJ】湧泉洗衣池2025.04.2702【詩】海天合抱的課題2025.04.2903傳證長老圓寂 弘法度眾利群生2025.04.3004全台桐花盛宴 追逐五月雪2025.04.2805【遊藝筆記】又見春光到楝花2025.04.2906【紀實攝影】花開花落 把握善美因緣2025.04.2707【閃文集】獨立與愛情的象徵2025.04.2908北海道場首屆三皈五戒 佛子滿法喜2025.04.2809清德寺熱心公益 南投縣府感謝佛光山 2025.04.2810社論--國民黨該反省2025.04.27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為學生健康把關 南市發表營養教育專書佛大參訪汶萊 辦學特色獲當地高中肯定 南華雲水書車成果展 展現全台首創由孩子創作AR繪本 校外文化體驗計畫開跑 逾5000名師生走出校園口腔保健 壽山攜手獸醫為狒狒拔牙、根管治療策展水圳故事 小學生化身自然觀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