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減免辦法修訂 12年國教首屆高一新生適用 |2014.08.28 語音朗讀 1324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許多經濟弱勢高中職生因不符現有學雜費補助標準,暑假還要辛苦打工,才繳得起註冊費。教育部公告新訂辦法,從八月入學的第一屆十二年國教高一新生開始適用,凡因家中突遭變故等特殊情況,且未減免學雜費者,每學期最多可申請五千元到二萬元就學補助。 教育部說,符合補助條件的經濟弱勢生,可申請學費以外的就學費用補助,公立學校每學期最多補助五千元、私校二萬元。 前一篇文章 惇敘新生蒙眼 看見視障者風景 下一篇文章 365天品德故事51 別成錢財的奴才 熱門新聞 01甜食過量易催人老 吃對好糖有益健康2024.05.0202身體加速老化 導致青壯年罹癌者增加2024.05.0303佛光山兒童英文營 從無我學三好2024.04.3004零浪費餐廳 不需垃圾桶2024.04.3005左腳與右腳的距離2024.04.3006水下攝影賽 拍猴子竟然奪首獎2024.04.3007房屋租金標準 全台調升2024.04.2908佛光山美洲功德主 發願護持人間佛教2024.05.0109【遇見荷】記憶之舞 2024.04.2910杜拜建全球最大機場 年載2.6億人 2024.05.01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為學生健康把關 南市發表營養教育專書佛大參訪汶萊 辦學特色獲當地高中肯定 南華雲水書車成果展 展現全台首創由孩子創作AR繪本 校外文化體驗計畫開跑 逾5000名師生走出校園口腔保健 壽山攜手獸醫為狒狒拔牙、根管治療策展水圳故事 小學生化身自然觀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