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減免辦法修訂 12年國教首屆高一新生適用 |2014.08.28 語音朗讀 1433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許多經濟弱勢高中職生因不符現有學雜費補助標準,暑假還要辛苦打工,才繳得起註冊費。教育部公告新訂辦法,從八月入學的第一屆十二年國教高一新生開始適用,凡因家中突遭變故等特殊情況,且未減免學雜費者,每學期最多可申請五千元到二萬元就學補助。 教育部說,符合補助條件的經濟弱勢生,可申請學費以外的就學費用補助,公立學校每學期最多補助五千元、私校二萬元。 前一篇文章 惇敘新生蒙眼 看見視障者風景 下一篇文章 365天品德故事51 別成錢財的奴才 熱門新聞 01【閃文集】火星暗斑之謎2025.12.1602包錦蓉:我可以逆風高飛2025.12.1303佛光穿透鐵窗 佛光山監獄佈教 70 年2025.12.1304遠離初老&改善骨鬆的解方2025.12.1305【詩】 航夢2025.12.1506【為人父母】 允許如其所是2025.12.1507【詩】草螟公2025.12.1808東方微笑跨越千年 麥積山石窟現佛館2025.12.1509寶塔寺 三代同堂搓湯圓、繪燈籠2025.12.1610人間佛教在菲律賓2025.12.14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為學生健康把關 南市發表營養教育專書佛大參訪汶萊 辦學特色獲當地高中肯定 南華雲水書車成果展 展現全台首創由孩子創作AR繪本 校外文化體驗計畫開跑 逾5000名師生走出校園口腔保健 壽山攜手獸醫為狒狒拔牙、根管治療策展水圳故事 小學生化身自然觀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