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減免辦法修訂 12年國教首屆高一新生適用 |2014.08.28 語音朗讀 1444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許多經濟弱勢高中職生因不符現有學雜費補助標準,暑假還要辛苦打工,才繳得起註冊費。教育部公告新訂辦法,從八月入學的第一屆十二年國教高一新生開始適用,凡因家中突遭變故等特殊情況,且未減免學雜費者,每學期最多可申請五千元到二萬元就學補助。 教育部說,符合補助條件的經濟弱勢生,可申請學費以外的就學費用補助,公立學校每學期最多補助五千元、私校二萬元。 前一篇文章 惇敘新生蒙眼 看見視障者風景 下一篇文章 365天品德故事51 別成錢財的奴才 熱門新聞 01【傳燈六十‧百年仰望】星雲大師一筆字書法紀念特展概述2026.01.3002澳網 辛納拚3連霸 小蠻牛盼全滿貫2026.01.3003【紀實攝影】花蓮月光寺 台灣後山的人間淨土2026.02.0104土方之亂推高成本 房價漲壓浮現2026.02.0205佛光山大雄寶殿 逾千僧信迎萬佛2026.02.0106針灸醫療 助癱瘓大象站起來2026.01.3107沙漠獅變海洋獅 為人類上了一課2026.02.0108淨心是最好的預防醫學 洛桑加參:找回不生病的力量2026.01.3109【人間行者心】一鏟一撬,心路通行2026.02.0110【詩】清晨的籤詩2026.01.30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為學生健康把關 南市發表營養教育專書佛大參訪汶萊 辦學特色獲當地高中肯定 南華雲水書車成果展 展現全台首創由孩子創作AR繪本 校外文化體驗計畫開跑 逾5000名師生走出校園口腔保健 壽山攜手獸醫為狒狒拔牙、根管治療策展水圳故事 小學生化身自然觀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