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減免辦法修訂 12年國教首屆高一新生適用 |2014.08.28 語音朗讀 1471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許多經濟弱勢高中職生因不符現有學雜費補助標準,暑假還要辛苦打工,才繳得起註冊費。教育部公告新訂辦法,從八月入學的第一屆十二年國教高一新生開始適用,凡因家中突遭變故等特殊情況,且未減免學雜費者,每學期最多可申請五千元到二萬元就學補助。 教育部說,符合補助條件的經濟弱勢生,可申請學費以外的就學費用補助,公立學校每學期最多補助五千元、私校二萬元。 前一篇文章 惇敘新生蒙眼 看見視障者風景 下一篇文章 365天品德故事51 別成錢財的奴才 熱門新聞 01【詩】五月2026.05.0102台南.佳里 蕭壠香火溯根源 紅磚古厝映流年2026.04.2703久坐看電視易失智 閱讀談話活化大腦2026.04.2804【看人間】縮小自己 是與朋友相處的祕訣2026.04.2805台灣佛教總會理事長交接 佛光山祝賀2026.04.2706TPBL季後賽 熱血決勝 5月天2026.05.0107倫敦佛光山考生祈福 祝願心想事成2026.05.0108追思緬懷星雲大師 大馬佛青獻唱佛曲2026.04.2909南區佛青閱讀《法華經》 體悟佛法落實生活2026.05.0110印度音樂公車 填補貧童教育2026.04.28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為學生健康把關 南市發表營養教育專書佛大參訪汶萊 辦學特色獲當地高中肯定 南華雲水書車成果展 展現全台首創由孩子創作AR繪本 校外文化體驗計畫開跑 逾5000名師生走出校園口腔保健 壽山攜手獸醫為狒狒拔牙、根管治療策展水圳故事 小學生化身自然觀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