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減免辦法修訂 12年國教首屆高一新生適用 |2014.08.28 語音朗讀 1406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許多經濟弱勢高中職生因不符現有學雜費補助標準,暑假還要辛苦打工,才繳得起註冊費。教育部公告新訂辦法,從八月入學的第一屆十二年國教高一新生開始適用,凡因家中突遭變故等特殊情況,且未減免學雜費者,每學期最多可申請五千元到二萬元就學補助。 教育部說,符合補助條件的經濟弱勢生,可申請學費以外的就學費用補助,公立學校每學期最多補助五千元、私校二萬元。 前一篇文章 惇敘新生蒙眼 看見視障者風景 下一篇文章 365天品德故事51 別成錢財的奴才 熱門新聞 01佛光菁英幹部培訓 精進信願行2025.07.2102【詩】星紅仙人球2025.07.2203社論--撕裂的人心如何縫補2025.07.2404【詩】戀戀古城2025.07.2305星雲大師全集【講演集】緣起與還滅─從天堂到地獄 4-12025.07.2206【利人利己】健康素食觀2025.07.2207全球佛青聚新馬寺 探討永續發展2025.07.2208【創作花園】 挑戰養蠶寶寶2025.07.2409菲國宗教和諧共融 三好教育見證2025.07.22102025香港書展開幕 佛光山力推閱讀文化2025.07.21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為學生健康把關 南市發表營養教育專書佛大參訪汶萊 辦學特色獲當地高中肯定 南華雲水書車成果展 展現全台首創由孩子創作AR繪本 校外文化體驗計畫開跑 逾5000名師生走出校園口腔保健 壽山攜手獸醫為狒狒拔牙、根管治療策展水圳故事 小學生化身自然觀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