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等三昧對於行法的各項儀式、器具,都作深切的說明。供佛用的高座,代表一切諸法的空相,一切諸佛皆於此寂滅。禮二十四像,即是順觀、逆觀十二因緣。供物,即指無常的苦、酸,若能知此,則近真實道。因此備辦供物,即指遲早都會見到真實相。身著新衣,指滅除煩惱,不屈於任何事物的強烈意志。以七日為一期,即指七覺。每一日都加深智慧,邁向究極的境地,因此每一日即比喻一實諦。
每日三次洗浴,即指修習三觀。從煩惱面來看,是指去除三障;從智慧面來看,是指獲得三智。尋求一師,意指了解「一實相」。求受二十四戒,即指順、逆觀十二因緣,而得到防非止惡的道具戒。受陀羅尼,意指所有的修行都與義理相應。而旋繞一百二十匝,代表了解《瓔珞經》所說的十種十二因緣,亦即一百二十個法門。
每旋繞一次即誦咒一次,每一咒即相當於十二因緣說的一百二十項當中的一項。就內容而言,即是煩惱、業、苦三道,因此誦咒即是在懺悔三道。三道的懺悔方法不同:苦道與業道,是通過儀式來懺悔(事懺);煩惱道,是用內觀的方式來懺悔(理懺)。
《大方等陀羅尼經》卷四提到:「『犯小小的沙彌戒,乃至大比丘戒時,即使懺悔也不能恢復戒體』,這種說法是毫無根據的。」對此行為的懺悔,即指業道的懺悔。又說「因懺悔後,眼耳諸根悉清淨」,即指苦道的懺悔(已懺除此業苦故)。「第七日見佛聞法,得不退轉」,即指煩惱道的懺悔(已懺悔煩惱障故)。有了以上的經典依據,每誦咒一次即旋繞一匝,其內在的根本態度即是在懺悔三障。
煩惱、業、苦等三障若能去除,則能了知十二因緣的每一支,及五陰的每一陰,都是沒有固定的實體。一切法都無實體,即是其真實相。這種思惟方式即能滅除三障。知道一切都不可得而懺悔三障,即是諸佛所說真實的懺悔態度。
以上,為方等三昧於外在形式下,所展開內在深廣的義理。方等三昧是通往開悟極有效的方法之一,由此成佛者不計其數,因此可說它是諸佛之父母,或世間至高之寶。若能忠實修行,可圓滿証實相之理。即使誦咒、捧花、燃香供養,也已接近開悟,因此是力量很大的行法。(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