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郝廣才
一九六○年代,美國底特律治安很糟,街頭不時上演槍戰,跟電影警匪片沒什麼不同,不同的是,很多警察真的挨槍、真的死了。有個人叫理查戴維斯,原本在海軍陸戰隊服役,退伍後,在底特律當批薩店送貨員。他的日子平平凡凡,但為了自保,送披薩也會隨身帶槍。連披薩送貨員都帶槍,可見治安有多差!
一九六九年七月十七日的平常夜晚,理查像平常一樣外出送披薩。當他到達送貨點,發現是廢棄工廠,覺得不對勁。然後,他認出取披薩的三人,就是報紙登的殺警槍擊犯;有個歹徒發現理查神情不對,便掏槍指著他。
理查可是經過陸戰隊嚴格訓練,且剛退伍,本能反應,就是在第一時間拔槍還擊;近距離連開三槍,這該死的三個壞蛋怎麼也沒想到會惹到這號傢伙,還沒來得及反應,就全部一槍斃命。
理查雖逃過一劫,但他也嚇壞了。他想到警察,若在如此惡劣環境下,真的可能送命。但當時的防彈衣很笨重,不穿還好,穿上反而讓動作變遲鈍,死更快。
理查便把自家車庫改成實驗室,想要做出安全又輕便的防彈衣。他開始蒐集材料,發現杜邦公司當時研發一種材料叫「克拉纖維」,這種纖維又輕又薄又防火,且可吸收高度衝擊力。
杜邦的材料,正好讓理查拿來做防彈背心。這種新式防彈背心可穿在衣服內,動作完全不受限,且價格便宜。那防彈效果呢?理查每次展示他的發明,都會穿上它,然後對自己開槍,實驗給大家看,產品更容易得到信賴。
理查在一九七○年成立「第二次機會」公司,生產克拉纖維防彈背心,不只美國,全世界的警界都採用。採用他的防彈背心後,光在美國就有超過二千名警察,因此保住性命。
人生際遇很難說,就像蜘蛛網般錯綜。最早的防彈衣是由一位在芝加哥的神父發明,他用四層蠶絲編織而成,昂貴又笨重,效果有限,只能擋黑色火藥擊發的慢速子彈。
一九一四年,奧地利斐迪南大公遭行刺,當時他就穿著這種老式防彈衣。但刺客使用的手槍,是用非黑色火藥擊發的快速子彈,要命的是,刺客那槍打中斐迪南大公的頸部,那裡什麼保護也沒有。這一槍打死了斐迪南大公,也引發第一次世界大戰。反過來看,理查很走運,但可貴的是,他能珍惜好運,不只成就自己的事業,也救了許多寶貴生命。
(作者為格林文化出版社發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