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演員轉型為律師,翁靜晶是香港有史以來第一人。近日,香港亞視推出以香港真實案件為題材改編的《危險人物》,而曾當過演員,近年成為執業律師的原作者兼旁述翁靜晶,她的傳奇人生再度為人所津津樂道。
翁靜晶在越南出生,一歲到香港定居。以十六歲的青春年紀演出《年青人》一劇,正式展開其演藝生涯。其後,她參與演出的電視劇和電影,包括《喝彩》、《楊過與小龍女》、《荳芽夢》也都成績不惡,二十五歲息影與武打電影導演劉家良結婚。婚後在香港大學校外進修部就讀法律,考獲英國大律師資格,現在香港擔任律師並寫作。
出身富裕家庭的翁靜晶是在一九九六年重返校園,在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法律系課程,更取得課程近八年來最高平均分數。二○○○年,翁靜晶得到由教統局長頒發的「終生學習傑出學員獎」,又在同年獲香港大學頒發法律系碩士學位。
「我已出了六本書,我寫法律的書,但我也有寫隨筆及自傳,這只是其中一本,或者將來會寫一輯烹飪書也說不定。我沒有把未來集中在某個焦點上,只不過當你撒了一把種子出去,有人會覺得多元經營的效果會好些。」她形容,就等於六匹馬已跑出了兩匹,這兩匹當然要跑在最前面的。
秀麗如昔的翁靜晶不喜歡有人常提到自己,「因為我是比較自我的一個人,我仍需要搭公共汽車,要坐地鐵,知名度太高,別人就會留意我,對我來說就是沒了自由。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換取我的空間,我也不需要有再高層次的出名。」
她認為,人怕出名豬怕壯,出名不會帶來任何好處,而且自己也不想爭名逐利,對她來說,出名反而是一種負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