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五十五年以上歷史的統一發票,即將逐步走向e化,財政部已經同意企業與個人的消費行為,可以免開立傳統的紙本發票,改開「電子發票」。
所謂的「電子發票」,是指經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准利用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的統一發票。「電子發票」簡單來說就是網路發票,一宗商業交易完成後,消費者擁有下載發票等交易紀錄的權利。
國內的網路業者九十四年開立的統一發票張量高達六百三十二萬張,在沒有電子發票前,發票的寄送及處理成本,平均一張紙本發票的處理成本在二十元左右。由於網路交易的飛快成長,致使紙本發票耗費的成本愈來愈可觀,據估計,開放使用「電子發票」之後,業者一年可省下近二十億元的實體發票寄送成本。
電子發票最大的好處,在透過安全、低成本的網路傳輸,完成交易雙方儲存包括發票在內的交易紀錄備查,除非必要,免再開實體發票,藉以降低營運成本、人力及倉儲空間。
此外,「電子發票」實施後,個人消費者的統一發票對獎權利並未因此喪失。財政部擬定的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要求使用電子發票的業者,必須在發票開獎後十天內,主動為消費者對獎,並以掛號寄送中獎發票收執聯供消費者領獎。業者若逾期寄送發票,影響消費者領獎權利,需負賠付責任。
電子發票代表我國的產業型態與消費方式將產生重大變革。紙本發票e化的結果,也將創造政府、消費者與企業三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