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沈淦
唐貞觀年間,朝廷大開選舉之途,要各地推薦德才兼備的人到京城再行選拔,量才授職。
當時,父輩祖輩為國家建有功勳,或充任高職、有一定聲望者,其子孫可以獲得一些優待,這就叫「資蔭」。於是有人便假冒資蔭,希圖高選。
唐太宗發現這一情況後,非常惱火,傳下詔書說:「但凡假冒資蔭而入選者,趕快自首;否則一經發現,立即處死!」
過不了多久,又有人的假冒行為被揭發出來。唐太宗當即將此人交給大理寺少卿戴冑,要戴冑將其處死。
戴冑卻上奏道:「根據法律,此人只該判處流放。」
太宗很不高興地說:「朕早已宣布過,凡是假冒資蔭而不自首者,要處以死刑,你卻只判他流放罪,這不是在向普天之下宣示:朕言而無信嗎?」
戴冑答道:「陛下如果當時就把他給殺了,臣也就來不及阻攔;而陛下既然已把他交給了司法部門,臣身為執法官,就不敢不依法辦事。」
太宗質問道:「你要當一個嚴明的法官,難道就讓朕失信於天下嗎?」
戴冑解釋道:「法律是經過國家充分醞釀,才制定而公布於天下,要求民眾長久信仰和遵循的,這是大信大義;言語則往往受當事人喜怒心情的影響。陛下因一時激忿,說是要將假冒者處死;事後心平氣和了,知道不能以言代法,又將其交給司法部門依法量刑。這正說明了陛下能夠忍住一時的私忿,而維護天下的公法啊,這不是失了小信義而保存了大信義嗎?如果為了不失小信而一定要殺掉此人,不惜破壞國法這個大信,臣私下很為陛下惋惜。」
太宗終於點頭,讚道:「是朕錯了!愛卿能夠嚴格依法辦事,朕還有什麼可擔憂的。這個人就照你的意見處置吧!」
戴冑多次反駁過唐太宗,太宗都聽從了他的處理意見,可見太宗確實是位能廣納諫言的皇帝。而據說,在戴冑擔任大理寺少卿期間,幾乎沒有被冤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