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民事庭法官陳靜茹,四年前承審民事案時,複製其他案件的判決內容,製作明顯錯誤的判決書,寄給當事人。司法院職務法庭日昨以陳靜茹辯詞避重就輕,還推卸責任,依《公務員懲戒法》懲處,降級減薪,且二年內不得升職或調任主管。
此事讓我深深感受到,人的良知很重要。任何人出生,都有一顆良善的心,經過成長、教育、社會歷練,可能有所改變。身為人民公僕,更應謹慎小心,不能昧著良知行事,必須凡事以民為本。此事發生四年多,才被糾正,那人民的權利損失,誰來賠償?當前政府機關執法,違反正當法律程序者,不在少數,何來人權可言。
AWC人權委員會代表暨實踐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副教授蔡政安強調,沒有程序,就沒有正義,沒有正義,哪有人權?人在公門好修行,公務人員應引為戒,遵守規定,按部就班,才不會害人害己。
奇珍(桃園縣/退休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