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勞工大好康!」勞動部本月將修改勞基法的休假規則,明年開始,例休假遇國定假日,勞工一律補假一天,等於每年實放十九天國定假日,對比現在的放假規則,勞工明年多放六天有薪假,等於春節年假多放一天,也多五個三天連假可運用。
明年增加的六天假期,分別是原本遇周六不補假的大年初三(二月二十一日)、二二八紀念日(二月二十八日)、兒童節(四月四日)、端午節(六月二十日)、國慶日(十月十日)、蔣公誕辰紀念日(十月三十一日),若再加上原本就放連假的中秋假期,勞工明年等於有七個連假。
勞動部表示,明年春節年假勞工本來從除夕開始放假放到初四(二月二十二日)就得上班,修改規則後,遇周六的年初三也應補假,所以勞工可以放到初五,等於多放一天。
勞動部以雙周休(一周休一天,一周休兩天)的勞工為例,明年本來全年假期只有一百零四天,修改放假規則之後,假期將再加六天,增為一百一十天。
行政院長江宜樺上月表示要給民眾「小確幸」,內政部上月決議,公務人員國定假日遇例假日一律補假,公務人員等於多六天假,勞動部因此修法,讓勞工也能比照公務員享有小確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