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受立法院議場遭學生占領影響,《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恐來不及在二十六日前通過,但內政部營建署昨天表示,二十六日後新申請者,申請核准都更事業概要時應具備同意比率的規定,擬由現行十分之一提高為十分之五,以符釋憲精神。
台北市文林苑都更案引發爭議,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去年四月二十六日做出解釋,指《都更條例》部分條文違憲,行政院已將《都更條例》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並列為優先法案。
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表示,行政院版修正草案在大法官解釋出爐前已送立法院,將現行門檻由十分之一提高為十分之三,釋憲後已同意提高到十分之五,會在立法院審查時提出,即使立法院未通過修法,二十六日後仍會把門檻提高為十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