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白宮宣布,歐巴馬總統十三日會宣布簽署一項不必經過國會同意的行政命令,提高美國勞工的加班費。此令如果實施,將是美國勞工法定加班費二○○四年以來首次提高。
歐巴馬第二任很注意美國的薪資差距,曾說這將是他所餘總統任期的核心課目。今年一月底,他宣布行政命令將美國聯邦政府包商勞工的基本時薪由七點二五美元提高為十點一美元(約新台幣三百零六元)。
歐巴馬將命令美國勞工部研擬提高加班費的詳細辦法,辦法細節可能要到今秋才會就緒,但已引起共和黨批評他規避國會監督,企業界也反對,表示將會加重雇主負擔,而且薪資彈性應由企業自己來掌握。
二○○四年布希政府將可否領取加班費的界限定於周薪四百五十美元(約新台幣一萬三千五百元)。歐巴馬經濟顧問委員會成員史蒂文生表示,四百五十美元的門檻早就毀於通膨。加州和紐約已分別將加班費門檻提高到六百四十、六百美元。
白宮沒有透露歐巴馬門檻將會提到多高,但圈內人提議將現行門檻加倍到周薪將近一千美元(約新台幣三萬元)或年薪五萬二千美元。華府智庫「經濟政策研究所」表示,如果門檻提高到此數額,有資格領加班費者將達一千萬人。
美國勞工部研擬的辦法,重點之一是改變「監督者」(supervisor)的定義,這是許多人不能領加班費的主因。依照美國現行法律,雇員凡是擔任「受信任職位」(position of trust),都是「監督者」,構成條件是:一、其人對部屬下命令;二、其人「為」其所管員工的行為、生產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