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中訊】台中大都會歌劇院交中央營運管理,昨在市議會吵鬧聲中通過,議員要求九項附帶決議,其中中央須在台中投下二十二億以上的大型國家級場館,文化部是否能接受增添變數;議會也決議市府該究責、道歉,但胡志強市長問:「這結果很好,道什麼歉?」
胡志強說,文化部長龍應台說「會全力配合」,這雖是意象回答,但感覺有誠意,他會爭取對台中最好回饋。中市文化局長葉樹姍說,大型建設很難在契約明訂,但包括巨蛋、流行音樂中心或體育、教育等跨領域場館,台中市府都會提計畫力爭。
昨不論黨籍議員都炮火連連,質疑台中興建大都會歌劇院的土地與一半建設經費二十二億都由市府負擔,北、高國家級劇院卻由中央「埋單」,中央顯有差別待遇,議員要求台中市府不能自我矮化。
文化局長葉樹姍解釋,劇院近三百坪土地屬公園用地,本來就無法買賣,未來中央不經營須交還地方,沒有拱手讓人;市府反可省下每年三億多的經營費,並賺進三千多萬的房屋和地價稅,還有帶動周邊觀光、文化、交通等效益。
議會九項附帶條件除文化部挹助台中二十二億經費及胡團隊道歉、究責,還有董事會有台中市府代表席次、扶植中小型在地表演團體、提出對台中優惠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