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環評爭議不斷,加上環保署做成的環評結論屢被法院撤銷,上任才十天的新任環保署長魏國彥昨天表示,環保署已將第一階段環評,認定為「僅是篩選開發案件,是否進入第二階段環評」的功能,未來將簡化一階環評程序,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的重大開發案,將研議分成表列、自願進入、審查決定等三種方式,改以二階環評為主。
目前環評決策模式只有「審查決定」一種,環保署決定增列「表列」及「自願進入」兩種方式。
所謂「表列」,就是環保署將研擬開發案達一定規模、對環境影響重大時,可直接判定進入二階環評。「自願進入」是開發單位自認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可申請自願進入二階環評,節省開發案審查時間。至於審查決定,魏國彥表示,將採所有環評委員共識決,無共識時,由個別委員價值判斷,採表決方式決定。
魏國彥上任後,昨天首次主持環評大會,對環評政策作出重大宣示。他表示,行政法院普遍見解認為,第一階段環評僅是書面形式審查,從開發單位自行提出的預測分析,過濾開發行為對環境是否有重大影響,第二階段才真正進入較縝密、實踐公眾參與的程序。環保署檢討後,做出新政策回應法院期待。
魏國彥說,環保署將修正環評作業準則,簡化一階環評說明書內容,開發單位只需提供足供環評委員判斷,是否有重大影響之虞的資料即可,其他資料在製作二階環評報告書時,再做詳細調查及評估。
根據環保署統計,從去年十月行政法連續三次撤銷環評結論後,環保署受理的環評案中,已有近二十件被審查決議進入二階環評,包括統一夢時代、大故宮擴建案、南星計畫二期擴建等開發案,占所有環評送審案件六成以上,其中多數是經環評委員決定。澎防部遷建案則是國防部自願進二階環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