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因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的一紙公告,自今年七月一日起,雀巢檸檬茶恐被迫改為「雀巢檸檬風味茶」才能繼續販售,而在台賣了逾半世紀的蘋果西打,則因為真的有添加蘋果原汁,不需改名,但仍須在外包裝上標示蘋果原汁含量比率。
根據食藥署最新規定,市售的茶類飲料、碳酸飲料,蔬果汁總含量達百分之十以上才能引用命名,還要在外包裝上標示原汁含有率及種類,未達百分之十者應顯著標示「未達百分之十」,或直接標示原汁含有率。
如果不含果汁原汁,都不能在品名上標示果茶字樣,必須改以「口味」、「風味」字樣,同時在外包裝上標示「不含果汁」,以免誤導消費者。如果明明不含果汁,但卻宣稱產品含有果汁,最高則可開罰業者四百萬元,再犯的業者,甚至可要求歇業、停業一定期間。
這項規定原定明年七月才上路,因各界認為已充分宣導,所以提前一年上路。食藥署食品組代理科長楊怡真指出,七月一日後製造的商品如果仍未標示,可以針對負責廠商開罰三萬到三百萬元罰鍰。
事實上,這項新規定主要針對市面上「以蔬果汁為品名」、「外包裝上有蔬果圖樣」的飲料,這些飲料未來都必須在外包裝上標示「原汁含有率」,如果原汁含有率低於百分之十,也不得以蔬果汁名義繼續販售。
這項新規定除了衝擊市售茶類飲品外,預計也將影響碳酸飲料,可口可樂公司生產的芬達汽水及雀巢檸檬茶、冰激檸檬茶與蜂蜜雪梨茶等三種茶品,外包裝都將面臨更改品名。台灣太古可口可樂表示,已在芬達與雀巢包裝正面標示「無果汁」字樣,至於產品名稱,目前正依據政府規定進行標籤修改,預計六月底前全數完成,並確定產品符合最新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