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新北訊】新北市政會議昨天通過勞工局研擬「新北市性別工作平等自治條例草案」,首創婦女產檢假及配偶陪產假,陪產假優於勞基法,增至七天,在婦女節前夕,為在新北市工作的準爸媽送上大禮,連在新北市工作的台北市民也受惠。該草案將送市議會審查,報呈行政院審核,預計今年底前實施。
新北市政會議昨天通過「新北市性別工作平等自治條例」草案,創設產檢假五日、陪產檢假二日及延長陪產假為七日,同時要求雇主於女性員工育嬰留職停薪復職前一個月,給予必要復職訓練,協助新手媽媽能事業、家庭兩兼顧。
勞工局經半年研議,該草案創設產檢假五日及陪產檢假二日,將產檢假如同生理假,併入病假計算,給半薪,不得扣全勤。陪產檢假併入事假計算,不給薪,但同樣不得扣全勤。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有三日陪產假,但部分孕婦產程較長或是剖腹產,她們的配偶也需要較多時間陪同照顧,特別在自治條例將陪產假延長為七日。
實際上,產檢假來自因懷孕而無法申請的生理假,算在三十天病假內;陪檢假、延長的陪產假都併入十四天事假。但這些假日並非讓懷孕夫妻多放假,而是給予「請假不被刁難」的尊榮感,以及不被扣全勤獎金、不影響考績的實質薪資保障。
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聽聞表示,完全贊成該構想,至於北市是否會實施,已請勞動局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