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品集團董事長戴勝益在周刊發表「好餐廳沒有殘障廁所標誌」文章,引發輿論爭議,他強調廁所門口不畫上醒目的輪椅圖案,是對身障客人的尊敬。
事實上,國內許多企業對行動不便的身障人士相當不友善。日前我和內人到某家知名百貨公司,用餐的空檔,內人起身上廁所,約莫十幾分鐘仍未返回座位。我覺得詫異,到廁所查看,在廁所外頭只見內人推著一名乘坐輪椅的婆婆離開廁所,再走回廁所如廁。
內人說,這位婆婆自己上廁所,因這樓層沒有無障礙廁所設施,婆婆坐著輪椅無法起身,她看到後,攙扶婆婆上廁所,才會在廁所內待那麼久。
我和內人仔細查看百貨公司各樓層的無障礙廁所,從地下三層到地上七樓,整整十個樓層竟然只有一層樓設有無障礙廁所。
我再上網查詢,原來建築物只要有一處無障礙設施就不違法,該百貨公司雖只在地下一樓設有無障礙廁所,卻是符合規定。
百貨公司人潮擁擠,只設一處無障礙廁所對身障人士來說不敷使用,建議修法,讓百貨公司或有多樓層的公共場所,每個樓層都應設置無障礙廁所,方便身障人士使用。
陳宏煇(新北市/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