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路燈 向恣意妄為的人追償

紀大寶(台北市/家管) |2014.03.03
1363觀看次
字級

 彰化縣一半路燈不合法,多屬討好民眾架設的「選舉路燈」,選後公所無力支付電費或不認漲,台電公司興訟追討,一審已判決八千九百萬元「黑帳」全部勝訴。

 由於路燈由公家機關負擔電費,理所當然,裁判案例,應可警惕縣市公所「知所節制」。

 為了消除選舉路燈或人情路燈氾濫,出錢買單的公所和供應電力的台電,均屬契約權利義務的利害關係「當事人」,實有必要訂定「你情我願」的合理規範,及嚴格審查標準。

 設置路燈前提,應符合實際需求、公平及比例原則,量入為出,並經專業評估判斷,例如架設地點、燈具種類及間隔距離的認定,避免「各行其是」。

 除加強向候選人、村里長宣導政策道德及環保觀念,公所及台電也應派員隨時巡查,發現「幽靈路燈」,應及時舉發甚至斷電,並向恣意妄為的「第三人」追償,讓「選舉路燈」一詞成為歷史。

 紀大寶(台北市/家管)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