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路跑活動愈來愈多樣化,除了跑步之外,主辦單位甚至還邀請藝人舉辦演唱會、樂團演奏等,做為活動噱頭。台北市稅捐處昨天表示,路跑活動如有限定繳費者才能觀看的娛樂表演,應徵收娛樂稅,若是違反規定,三月一日起將開罰。
北市稅捐處長黃素津表示,若路跑活動請來歌手演唱,並畫定表演區域,僅開放給花錢報名路跑、獲得路跑T恤的人進場看表演,就應依規定課徵娛樂稅,職業表演者應課稅百分之五,非職業表演者則課稅百分之一點二五。若沒有限制付費者觀看的表演活動,就不在課稅對象當中。
稅捐處提醒,各類路跑比賽或活動如果有娛樂表演,主辦單位應向所屬稅捐處辦理登記及娛樂徵免手續,若違反規定,除被追繳稅款外,從三月一日起,還會被處以五至十倍罰鍰,即使娛樂活動不收費,也應該在舉辦前向所屬稅捐處報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