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仔緊跟偷拍在國外是八卦雜誌或小報生存的技倆,但號稱國內大報也競相培養狗仔,並以報導名人的私生活為賣點,戴著「讀者有知的權利」的大帽,卻是滿足人性弱點—「偷窺欲」,故意把故事說得很煽情,地點很神密,照片很模糊,以強調新聞得來不易。
每個人都有私生活,政商名流、影星藝人也不例外,狗仔常強調他們是「公眾人物」,問題是所報導的「花花草草」,既與公眾無關,對社會也無益,採訪手法粗糙,多見假平衡,常有爭議,不但當事人不高興,也難獲社會認同。
媒體是公器,應以公眾利益為先,媒體報導雖強調自由,但不能無限上綱,唯有自律自重,才能獲得尊重。很多狗仔新聞被告,除了刑責還要賠償鉅款,但媒體以「不謂權勢」自居,前仆後繼,事實是以市場利益為考量,因有人看,發行量多,被罰的錢就能回收。
社會大眾不要和看電視名嘴一樣,一面罵,一面看,否則永遠無法遏止八卦新聞的歪風,唯有唾棄狗仔的行徑,才能恢復正道。媒體也該自省,賺了全世界賠了聲譽又有何用?
煮字(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