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放棄美國國籍、轉而到海外定居的美國人逐年增多,美國財政部十一日公布數字顯示,美國全國去年有兩千九百九十九人放棄美國國籍和綠卡,是二○一二年的三倍多,超過二○一一和二○一二年的總和,主要原因是美國愈來愈嚴厲的稅法。
根據這份資料,放棄美國籍者從一九九八年的三百九十八人躍升到二○一三年的兩千九百九十九人,幾乎每年都在增加,僅二○○六年從前一年的七百六十二人驟降為兩百七十八人,但次年又暴增近一倍,但二○○八年又驟減為兩百三十一人,不過二○○九年再度爆增到七百四十二人。
有愈來愈多的高知名度人士放棄美國籍,包括許多富人,如臉書創辦人薩維林和流行歌星蒂娜透納,導致許多人認為,棄國而去者愈來愈多,主要是美國的高稅收政策把美國人趕走。但稅務專家指出,認為富人是因想避稅而放棄美國籍的看法是錯誤的。國際稅務專家米切爾說:「不能認為一些人放棄美國籍是政治原因,或是為了減稅。」他認為,還有更多美國公民意識到必須向國稅局報稅的規定等因素。
福布斯新聞指出,大部分移居國外者的動機,主要是為了家庭或方便,或是在其他地方有自己的生活,可能不再需要美國護照,而不是出於稅收原因。儘管複雜且昂貴的稅收可能會影響這方面的決定,但通常不是唯一的原因。
漏報最重罰帳戶餘額一半
美國稅法規定,公民和永久居民的所有收入都要向美國政府繳稅,即使住在國外也不例外。納稅人如果未申報資產將受到重罰,罰金最高可達帳戶餘額的一半。美國國稅局估計,美國公民海外資產沒有報稅造成美國國庫每年高達一千億美元的損失。
另根據二○一○年最新通過的「外國帳戶稅法」(F o r e i g nA c c o u n t T a x C o m p l i a n c e A c t,FATCA,即俗稱的肥咖條款)的規定,外國銀行必須向國稅局報告美國納稅人的帳戶。由於怕麻煩,部分外國銀行選擇關掉美國公民的帳戶。
此外,對不報稅者處罰更嚴。海外美國人若不報稅,非故意者處以一萬美元罰款,對故意不報稅的處罰更嚴,如退休後旅居海外並在外國銀行有一百萬美元存款,若是連續四年故意不報稅,將處以兩百萬美元罰款。
稅務專欄作家伍德(R o b e r t W o o d)指出,美國的全球性稅收及信息披露法律是徹底的「壓榨」。對在國外生活和工作的美國人來說,他們必須向所居住的當地機構申報並繳納稅款,同時仍然要繼續向美國政府納稅。「愈來愈多在海外的美國人意識到他們有義務向美國納稅申報。」在瑞士蘇黎世工作的美國稅務律師馬修(M a t t h e w L e d v i n a)表示,「一旦知道了這一點,他們就會決定放棄美國國籍。」
報導還特別指出,永久離開美國也會被要求繳納出境稅等特別的稅收,因此移居國外的決定不應輕率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