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消防員日前因救貓摔成重傷,引起基層消防員不滿。昨天消防人員權益促進會結合勞工團體,向內政部陳情,要求消防員回歸專業救災,不要浪費在捕蜂、救貓、救狗等「雜務」。
或許警消被稱為「人民保母」,所有疑難雜症都要「有求必應」。但就消防隊員的的價值,應是救火、救人優先。
消防隊員編制有限,兩頭忙碌體能受到侷限,工作績效可能打折扣,所以消防人員應有所為,有所不為。
內政部有心兩全其美,應讓替代役員額倍增,透過嚴格訓練,加上有經驗的義消,組成救貓捕犬除蜂小隊,讓救火、救難的消防人員不必疲於奔命。
凌傑(台北市/國中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