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五歲罹患癌症、剛做完化學治療的李先生,因急性腦血管拴塞(腦中風)住院。李太太透過許多關係找人關心,希望先生能夠接受最好的醫療。期間李先生一度吞嚥困難,併發吸入性肺炎,他與家人表明不插鼻胃管,怕會不舒服,但接受抗生素治療。
一星期後,李先生病情好轉,但在預期出院的前一天凌晨三點十分,值班總醫師打電話告知:「李先生呼吸急促,血壓不穩,可能要插氣管內管,轉入加護病房。」
「家屬意見如何?」「病歷裡,病人跟家屬沒有簽署DNR『不急救』或安寧緩和意願書。」
「我覺得他們堅持不插鼻胃管,有安寧療護的理念。」
「我跟他們討論看看。」總醫師說。一會兒總醫師來電:「家屬決定幫病人辦理病危出院,要留一口氣回家。」註:臨床上常看到,有些疾病末期之病人及家屬,雖然不願提到「不急救」或「安寧療護」等字眼,並不代表他們不知道緩和醫療對於善終的重要。以本案來說,病人病情惡化的同時,仍願意與家屬冷靜下來,聽完總醫師說明,做出符合意願的決定。
但並不是所有家屬都有如此準備,總醫師曾對我的病人(一位中風多次,已陷入昏迷狀態的高齡老太太)家屬說明,卻被家屬痛罵:「不好好救治,竟說這些『放棄』醫療的事?」後來家屬在老太太病情惡化時,怕被別人說「不孝」,決定給予插管入加護病房,一個月後做氣管切口,改住呼吸病房,出院後長年在家裡昏迷臥床,由家屬定期來醫院拿藥,多年後經過多次說明,家屬終於幫老太太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
疾病末期太早放棄不甘心,醫療過頭又怕遺憾,該如何是好?以本案例來說,病人及家屬應該早就做過各種討論,才能在幾次遇到狀況危急時,都能「冷靜聽醫師當下的報告分析」,再沙盤推演得到醫病雙方一致認同,做出最好的決定。
(作者為神經醫學博士、中山醫大附設醫院神經內科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