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順公司販售的「山水佳長米」等小包裝米,以越南低價米冒充台灣優質米,去年遭農委會重罰,勒令下架,並撤銷CAS優良農產品認證。
民眾以為糧商會從此收斂,沒想到有八家糧商不思改善品質,反而降等、換標籤,卻不降價,販售十七款米不符品質分級標準。
商人將本求利,問題是必須「物有所值」,而非「名實不符」。依CNS國家標準,包裝米分三等級,每一級碎粒比率不同,自然價值有所差異,若是拿次級品冒充優良品,向收費者收取高價,顯然是欺騙。
用進口低價米混裝進口米,或增加碎米比例,一般民眾根本看不出來,廠商改包裝上架,照樣蒙混過關,獲利數倍之多。
無良心廠商膽敢如此,就是吃定政府查驗不嚴,執行不確實,泉順公司兩年違規二十一次,十九次是「限期改善」,處分不痛不癢,難怪一犯再犯。
廠商吃定政府和消費者,撤照看似嚴重,仍有疏漏之處,此次被抓包,就是明顯例證。廠商只要變更標示,就可繼續販售,甚至低價促銷,買一送一,民眾貪小便宜,基於經濟考量仍會購買。
換言之,廠商不甘損失,囤積米放在倉庫,總要想辦法推銷;利之所趨,十幾家業者聯合壟斷市場,以「降等不降價」的方式販售,若非被媒體踢爆,恐怕消費者都被蒙在鼓裡。
針對黑心糧商,農糧署說最快半年內推出新的分級標準,個人覺得效率太慢了。
農委會應追查違規事實,馬上勒令公廠商改善,包裝米回歸合理價格,內容物不符者,嚴禁流入市面;公司負責人交由檢調偵辦,有違法應處以刑責,才能讓其他業者心生警惕,不敢再欺騙消費者。
王天任(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