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連發生兩件司法醜聞,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擁有「三妻六子女」,資產三點三億,涉貪被起訴;最貪女檢陳玉珍居然被高檢評為「足為楷模」,經監察院糾正,重挫司法形象。
美國司法人員擁有至高無上的名譽,尤其是大法官,聲望甚至超越總統。但這兩件涉貪案,卻讓人對司法人員感到不信任。
最近一年,貪瀆案件層出不窮,人民信心崩盤。「貪」字外形和「貧」相似,不同的是,「貪得無厭」欲求不止,「安貧樂道」心安理得。法官和檢察官皆是高收入,但仍不知足,還要中飽私囊,一旦東窗事發,必定身敗名裂。
法官受人民付託,當知「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的道理,國家給予優渥薪資,理應奉公守法,不貪非分之財。
尤其司法是正義最後一道防線,若貪贓枉法,「有錢判生,無錢判死」有虧職守。
對曾被法官「故意」判決敗訴的人,是多麼的不公平,當民眾不再信賴政府時,對國家造成多大損害?
台灣這些年來,雖有官員被起訴判刑,大體而言,操守仍獲世界認同。廉政署提出「防貪先行」概念,希望從源頭防範貪腐,持續提升國際廉政評比,國人雖不必在乎國際透明組織的調查,但要創造廉潔的美名,勢必經過一番努力。
肅貪革新難免陣痛,將貪瀆份子剷除,是必要的過程。馬總統說,肅貪猶如掃房間揚起灰塵,只要清除塵垢,自然會乾淨,就是很好的譬喻。
清廉受人讚賞,如鮮花飄香;貪汙必受嚴厲制裁,政府莫徇私縱放,只有秉公執法,不怕家醜外揚,才能遏止貪腐事件發生。
陳天靖(台中市/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