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山林「露客」要注意了!雖然山友意見分歧,內政部仍公告新修正的「玉山國家公園區域內公告禁止事項」,即日起禁止於「停車場」及指定區外,從事露營、野炊、炊事等活動,違者第一次罰一千五百元,第二次罰三千元。
此次修正也新增,禁止山友擅自變更行程與宿營地點,以免破壞生態承載量及生態環境資源,違者可罰三千元。
不過此修正法規在預告時,山友間意見不一。支持的山友指出,這些「露客」的吵鬧聲「像夜市」,製造的垃圾量更是驚人,也常招引獼猴爭食;甚至還有「團體客」在塔塔加停車場占地露營。
另一方面,有山友認為不應因少數露客的行為殃及其他山友;且從玉山長途跋涉到塔塔加停車場後往往又冷又餓,燒個水吃碗泡麵乃人之常情,開罰並不近人情;也有山友認為,若不讓在停車場煮食,就應好好規畫可煮食區域。
營建署官員指出,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當初提案增加禁停車場露營、野炊相關文字,主要是考量須服務更多民眾,並顧及生態景觀;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也表示,園區內已指定二十九個地點可露營,若因研究調查、急難救助或工程施作,另可申請專案申請其他地點,還請遊客配合。內政部次長蕭家淇則表示,會請相關單位研究,是否再於適當場所增設露營或野炊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