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高市長、市議員選舉才結束,就傳出台北市李姓人家因長期失業欠債,四個月內一家六口中的五人,在成美橋跳河自殺,這種事件讓人鼻酸,而政黨、候選人還在為勝選、敗選大打口水戰,甚至提起訴訟,有誰關切生活在社會最陰暗角落的人?
社會的善心人士很多,在各種不幸事件發生後,會發揮人溺己溺精神慷慨解囊,但這樣並不能預防類似事件,而且對貧困家庭、個人的幫助有限,甚至是無濟於事,因此如何善用社會資源,在事件發生前發揮協助與支持功能,才是防範輕生行為的必要作法。
李家生活清苦,在父女自殺後,母親曾有自殺徵兆,鄰居不但沒有察覺異狀,也未能在緊要關頭,請求社會福利、心理諮商機構協助,難道社會已冷漠至此?
其次,據報導社會局雖多次派員訪視與協助,卻因案主無工作意願,也缺乏生存意念,基於資源分配的公平性,難以由公部門提供經濟扶助。
筆者認為,如果社工人員能轉介到其他非營利公益組織或慈善機構,或許可以避免不幸,所以社工員雖未失職,但並沒有把事情做得更好,消極的作為必須檢討。
此外,由事件可看出,公部門制式、僵化的法規及人員編制,不如非營利公益組織或慈善機構性體系有彈性、機動,所以,必須積極調整公部門的作法,及結合私部門的人力、財力,對特殊貧困者提供適時的扶助,避免類似事件不斷發生。
社會救助當然不是靠人力、財力就可竟功,但如果能提供妥善的社會資源,給予最起碼的支持,協助他們渡過難關,才能讓有輕生念頭的人有活下去的勇氣,否則輕生行為還是會層出不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