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為治理地層下陷,明年起要列管約十萬七千口水井,並且要在年底前立案登記。有居民擔心以後沒辦法再挖井,不管需不需要,「不挖白不挖」,許多人搶著挖新井。
雲林縣地層下陷二百二十公分,是全台灣地層下陷第二嚴重的地區,應該即刻列管現有水井,嚴控挖新井,宣布明年起才列管,等於「放水」給居民,變相鼓勵居民愛挖多少口新井就挖多少嗎?
等到明年正式列管時,雲林縣不知多了多少新井?地層不知又下陷了多少?雨季來臨時又見水淹漫漫?乘坐高鐵呼嘯而過,不安全感(基柱下陷)是否又增加?錯誤的政策要及時改正,才不會釀成大禍!
呂達才(雲林縣/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