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充實志願士兵兵源,國防部著手修正並預告「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將准許有紋身者報考國軍儀、樂隊兵;加上今年底已先行開放紋身者可報考憲兵,未來只剩陸軍兩棲偵蒐隊是唯一禁止刺青的單位。
另外,現行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須符合一定年齡、身高、體重條件才能報考,有違反勞基法、性平法等疑慮,內政部也已預告將刪除相關規定;未來報考駐衛警,除一定學經歷要求,其他限制只剩下「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及「素行良好,儀表端莊,言語清晰」。
國防部年初已修正面積小於三平方公分的小紋身可報考憲兵,這次再修正志願士兵體格基準,除憲兵可紋身面積再放寬至五平方公分,也修正報考儀隊兵、軍樂隊兵、政戰人員、軍法戒護、海巡署人員等不得刺青的規定,均允許面積五平方公分以下刺青,且著短衣褲不外露;儀隊兵身高範圍也從一七八至一九五公分,放寬改為一七六至兩百公分。
至於女性報考,也刪除了摘除卵巢子宮者不得報考規定,原因是並不影響訓練;但新增懷孕至產後六個月不得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