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杜憲昌台北報導】食品安全問題連環爆,讓民眾「食」在不安心。雖然彰化縣衛生局已對大統公司開出史上最高的二千八百萬六十元罰款,但消基會昨天表示,應該要處以罰則最高金額二點一億元的罰款,否則對這些不肖廠商根本就沒有遏止的作用。
消基會表示,據彰化縣衛生局的裁罰資料,截至十月十八日,查封大統五十九項產品,若採一件一罰,三十六件標示不實,以最高罰則每件二十萬元計,共七百二十萬元,另違法添加銅葉綠素三十四件,每件十萬元,合計三百四十萬元,攙偽假冒產品七件,每件二百萬元,共一千四百萬元,加上業者去年有四次規避衛生單位稽查的紀錄,以及後續查封苦茶油等產品,總計裁罰金額二千八百六十萬元,但大統的營業額高達十五億元,裁罰金額遠不及不當利得,難怪不肖廠商根本不怕罰。
「為了民眾食的安全,政府應施以最重罰責。」《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發行人陳智義表示,以《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規定,除了最高可處一千五百萬元罰鍰外,還可依「其所得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且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情節重大者,得於所得利益範圍內裁處之」,處以更高罰款。消基會估算,若每件產品都依最高罰則處分,前述三項違規項目就應該罰二點一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