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伯加報導】公園遛狗,台北市開罰,其它縣市規定不盡相同。嘉義市政府數年前在公園門口懸掛「禁止狗兒進入」告示牌,邱姓市民數度向市府為狗請命,認為只要飼主注意狗的行為及衛生,不應剝奪狗進公園權利;她的陳情獲得市府重視,今年五月同意解禁讓狗進入公園。
建設局長徐永燦表示,市府尚未訂定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因此無權禁止狗入園,他已請管理員將公園「禁止狗兒進入」告示牌全部拿掉。
高雄市政府在一月實施「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凡是攜帶犬畜在公園遊玩、而且不處理狗兒排泄物者,依廢棄物清理相關規定,處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罰款,並限制違規者立即帶狗離開公園。
高雄市政府第一階段同時選擇原生植物園、大坪頂公園、高雄公園、仁愛公園以及中正公園等五個公園,一月九日起啟用設置「狗狗專屬沙坑」,沙坑附近免費的「狗便專用清潔袋」以及「垃圾筒」,方便遛狗的民眾清理愛犬的排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