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審查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消除「夫妻婚姻懲罰條款」,未來除薪資所得外,夫妻各類非薪資所得也可分開計稅,但仍須合併申報,財委會並要求明年提前實施。財政部表示,新制實施後,約有六十五萬戶可適用,財政部也不諱言富人受惠幅度較大,國庫將因此短少一百五十億元稅收。
現行《所得稅法》強制夫妻「非薪資所得」合併計算方式,去年一月遭大法官判定違憲,要求財政部二年內完成修法。
財委會召委盧秀燕強調,世界各國夫妻「非薪資所得」均採分開申報,立法院考量台灣財政難處,同意財政部的三選一版本,降低財政衝擊。
據財政部方案,新增夫妻各類所得均可分開計稅,夫妻報稅將有三種計稅方式:各類所得合併計稅;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其餘合併計稅;各類所得均分開計稅,但無論選擇哪種算法,都必須合併申報。明年夫妻分開申報時,民眾若選擇不利的申報方式,國稅局在審核時會幫忙改過來。
賦稅署副署長許慈美表示,夫妻「非薪資所得」分開申報後,預計將有六十五萬戶民眾受惠,夫妻明年度將薪資所得分開申報時,除個人免稅額、薪資扣除額外,還有將申報與自身相關的除扣額,例如利息所得、身障扣除額、財產交易損失等。
財政部長張盛和指出,雖然維持以家戶為課稅單位,但對於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因感情不睦或婚姻暴力等因素分居,已無法共同生活,造成合併申報和計算稅額有實際上困難者,則放寬可各自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
對於連續二年稅收短徵二、三千億元,張盛和坦言,包括營利事業所得稅、遺產稅以及租稅負擔率,台灣幾乎是世界最低,財政狀況不太有減稅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