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如果要扶植電影產業,應該從軟硬體上編列預算支援,例如在偏鄉、離島地區讓文化中心(社教館)轉型為多功能媒體場館,酌收票價,定期放映國內外影片。
都會地區的一般戲院若經營不善,透過地方文化局的協助經營,讓每一個鄉鎮都有夠水準的電影放映場所。
軟體人才的培育,從以往國片輔導機制的蛻變,先成立中小型電影公司,透過政府經費補助,經過評比後,再依「賣座」做兩階段的「金援」,當在無後顧之憂下的各路電影工作者才會相繼投入。
當許多好導演、好劇本與演員認真的詮釋,台灣的觀眾怎會捨不得買票進場?
林忠(台北市/國中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