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中小學體育課時數遠比台灣多一倍,多上體育課,頭腦好、成績佳,教育部希望台灣的老師們除了認真上體育課外,學校彈性利用晨間、課間或課後等時間,辦理體育競賽活動,廣開運動社團,增加學生參與率。
教育部也將編列經費,強化體育教師專業能力,改善體育課被借課的情況。大方向是正確的,但如果老師、家長和學生間的認知落差大,還是不會有效果的。
國中體育課被其它考科借用,應該是少數,與接近段考、基測考期時間有關,大多數老師都會照表操課。
大部分學校體育組的課程安排都會依場館、場地設計有效課程,但因授課老師嚴鬆不一,導致上課內容有明顯差異。
各縣市教育局應該三不五時到所轄學校評鑑,讓不認真上課的老師再教育,唯有務實的上體育課,才能讓孩子有所收穫。
學校應常舉辦班際運動競賽,特別是熱門的籃球、大隊接力等,基於榮譽感,每一節體育課都充滿熱力,遠比增加時數來得有效。
若改以獎勵方式增加體育課時數,比如對將來甄試升學有加分計算,相信會更有效果。
凌昕扶(台北市
/國中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