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政府努力改善,但一般民眾卻總是不小心會占用到身心障礙者的福利,例如殘障停車位總是遭占用,為殘障者設的電梯,一般人貪圖方便,都擠得滿滿等。民眾道德心不足,不自覺侵害了身障者權益。
為了方便身心障礙者,全台各地都設有殘障停車位,且多設在出口處,讓這些殘障者不必繞一大圈找停車位,不過,這些專為殘障者預留的車位,多半遭人占用,不然就是設計不良,或是空間不夠,走道太窄,坐輪椅的人根本無法通過。儘管警察嚴加取締,但若民眾公德心不覺醒,根本取締不完。
謝東儒表示,過去殘障證資格取得容易,現在已修法改善,他們也建議,原本持殘障證者可以免費停車,現改為限停二小時到四小時免費,停車超過四小時便要收費,以遏阻歪風。
一位不願具名的黃先生指出,停殘障車位不是為了要省錢,而是因現在停車位很難找,有時候繞了一大圈,花了近半小時,都還是無法找到車位,而殘障車位很大,又多設置在出入口處,基於便利性,不得不占用身障者車位。
不過,有民眾對此作為不以為然,認為車位難找,可以少開車出門,多利用大眾捷運,或是多花點時間找停車位,不應占用殘障車位,否則就算警方再努力取締,也是枉然;他並舉國外例子,在美國沒有人敢隨便亂停車,也沒有人敢占用殘障車位,因為罰責很重,相較於台灣,僅一、二千元了事,且警察也不是二十四小時守在旁邊,所以不少人存著投機心理占用車位,以致身心障礙者要停時,卻沒辦法停。
盼政府提供諮詢管道
翁玉玲說,殘障停車位立意很好,但設計上卻十分奇怪,有些車位離路面有一個高度差,卻沒有設置斜坡,身障者根本沒辦法上去,只好把車停在路邊、容易出入的地方。
翁玉玲表示,現在民眾只為己身便利著想,沒有考慮到其他人,這是公民教育失敗的結果,應從整個教育環境著手改善;如澳洲根本沒有無障礙環境的問題,反觀國內,提倡了很多年,卻始終無法落實。
她說,一般民眾不太了解無障礙環境的意義,不小心就侵犯到身心障礙者的權益;翁玉玲認為,有些民眾也很有心要改善,如一些旅館業者,願意打造無障礙空間,但卻缺乏相關知識,政府應建立一個對外的諮詢管道,供民眾詢問,提供專業服務,或是給予身心障礙者一個表達意見的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