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智華屏東報導】為獎助優秀學子投身教育工作,教育部於今年開始試辦「卓越師資培育獎學金計畫」,共有四百六十七名師培體系學生通過核可,每個月將可獲得八千元獎助學金,大學四年皆領到獎學金的學生將可獲得教育部頒發的卓越師資培育證明書。教育部常務次長吳財順希望藉由獎學金計畫施行,一方面幫助優秀的清寒學子安心就學,一方面提升師資人力素質。
教育部中教司表示,參與「卓越師資培育獎學金計畫」的師培體系學校共有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北市立教育大學、新竹、台中、屏東、花蓮等六所教育大學,核定補助學生人數為五百四十人,但為照顧經濟弱勢學子,計畫亦規定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區域弱勢學生名額不能低於總核定人數的一半。
在選才標準方面,中教司科長郭淑芳表示,採推薦甄選入學學生其PR質(全校百分等級)需達八十以上,且國、英、數三科成績需達均標。採考試分發入學學生則除了三科成績達均標外,還需將參與計畫的教育大學列為自己的前十二志願才能符合獎助資格。計畫試辦第一年,共通過四百六十七名獎助學生,每人每月可獲得八千元獎助學金,但為確保資源善用,已通過此獎學金計畫的學生不得再申請其他政府部門的獎學金。
郭淑芳強調,為確保師培素質,計畫採取「保優汰劣」機制,通過獎學金計畫的學生,必須符合每學年成績保持班級前百分之三十等相關考評標準,否則將取消獎助資格,且一旦取消就無法再恢復資格;但四年皆通過考評標準的學生,則可在畢業時獲頒「卓越師資培育證明書」,藉此為自己的學習表現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