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胖達人重新營業第二天,總經理徐志鴻昨天在忠孝旗艦店宣布,公司開會後,原訂以發票消費金額換一點五倍產品的補償方式,將增長為三個月,至十一月二十七日前,民眾皆可持發票、刷卡憑證,向胖達人各分店換產品。至於現金退費並加贈百分之二十五禮券的方案,一樣維持一個月。
針對「胖達人」涉廣告不實一事,台北市府法務局消保官室昨天開始受理消費者提出消費團體訴訟申請。根據消保法規定,需有二十人以上申請,消保官才能委由消基會和業者打官司,最多可得到消費金額三倍的賠償。
消保官室指出,已有多位民眾提出申請,即日起將彙整各地申訴案件,統計全台人數。團體訴訟登記沒有期限,會為民眾爭取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