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人:朱雲鵬
中央大學經濟系教授
不論在西方或世界其他地方,民主制度發展至今已經產生了許多重大的缺點及問題。民主在電子媒體的助威下走向民粹政治;政治人物的首要技能在於表演,不論是首長或民意代表皆致力於此,民主政治應有之理性討論程序蕩然無存;短期救急政策凌駕於長期發展政策之上,導致許多實施西方式民主國家債台高築,終至瀕臨破產。
西方學界鑒於當前種種缺陷,提出了改進的方式,這個方式在台灣稱為審議式或慎議式民主,在中國大陸叫作協商式民主,在香港則譯為慎思民主,英文稱作Deliberative Democracy。目前許多研究團隊在歐美、中國大陸進行過實驗。
台灣在二○一一年底也做了一次慎議式民主實驗,研究團隊和一個規模超過一千人的機構合作,該機構在台灣本島及離島各行政區皆設有分處。實驗分成兩方法進行,參與兩方法的分處各占每行政區的一半。
實驗方法一的候選人經由隨機抽樣抽出,接著從候選人中投票產生實際被委任者,被委任者正代表了在各個所有成員皆互相認識的小選區中,選擇其為代表的成員意見。方法二則將小選區中所有成員皆視為當然候選人,選舉及委任方式則與方法一相同。兩方法選出之各委任代表將參加其後的審議式民主會議,集合討論具共同利害關係之議題,會後並對議題進行投票,計票權數則依委任代表在選區所獲得的授權人數為基準。兩次的會議記錄及投票結果在會後公布於網路,所有參與實驗的成員皆必須在某日前檢閱資料,並填寫會議結論滿意度問卷。
分析問卷結果發現,讀過會議記錄的作答者中,無論方法一或方法二的委託人對於選擇委任代表的方式、大會總結政策建議以及代理人投票結果皆顯示出高度滿意。也就是說,兩實驗方法皆「收效」。
這次實驗的精神是在於,任何一個受委託的代理人,皆與各委託人互相認識,所以委託人可以選出最適當的代理人來代表自己的意見,而其後的代理人會議則依審議式民主程序做出最後的決議。
這是一個值得參考的模式,該模式有幾個優點:第一,可以反映公民意見,因為樣本若是由隨機抽出,則樣本是可以反映母體的,當然樣本可能會有誤差,但比起現在西方式民主經由表演而選出的政治人物、決定的公共政策,其與真正知情民意間的誤差絕對比隨機抽樣的誤差大;第二,過程中毋需大眾媒體傳布,現行民主制度的最大盲點是民眾很難評判個別政治人物的表現,唯一評判的依據是經由新聞媒體,媒體報導決定了政治人物的支持度,也極大程度地影響了選舉結果,在西方世界,媒體所為早已超出其傳遞訊息的功能,本身更經常成為議題設定者、議題操作者以及政治人物的選擇者,而我們的實驗中卻不需要媒體,由公民直接討論,但公民無法全部出席,所以委任信賴的同僚做為代理人;第三,抽樣並不可怕,美國陪審團成員即由抽籤產生,制度行之有年,至今尚未發生太大問題。
我們認為,如果將此實驗方法成功複製在其他地方,並且得到相似滿意度,此模式將能成為本土審議式公共選擇的新模型。以上想法或許過於理想化,但審議式民主的實踐方式若能經由更多人思考與改進,也許終能產生一個可常態性廣泛施行的方法。更重要的是,不要讓台灣繼續被民粹綁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