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國粹」?照字面看來,必是一國獨有,他國所無的事物了。換一句話,便是特別的東西。但特別未必定是好,何以應該保存?譬如一個人,臉上長了一個瘤,額上腫出一顆瘡,的確是與眾不同,顯出他特別的樣子,可以算的「粹」。然而據我看來,還不如將這「粹」割去了,同別人一樣的好。
──《熱風‧隨感錄三十五》,一九一八
把國粹比做瘤或瘡,出人意料,也引人深思,因為抓住了共同點,即「特別」,而特別的東西未必就好,所以名為「國粹」,往往倒是「國渣」,應該掃除才是。
如此立論,比那些貌似高明的學術研究,直接爽快得多了。
我們今天是否還會像魯迅批評的國粹論者那樣,盲目擁護國粹,認為凡特別的東西就都是好的,就應該保存呢?
恐怕還有一點。
人類保存過去的東西,或特別是東西,目的何在?魯迅說他有一個朋友(我懷疑就是他自己)說:我們要保存國粹,先要問國粹能否保存我們?如果國粹無助於保存我們,反而以它因襲的重擔,像黑暗的閘門那樣將我們壓碎,保存這樣的國粹豈不就等於自取滅亡?
現在報紙上常常可以看到要保存所謂物質形態或非物質形態的文化遺產,其實也就是魯迅當年碰到的「國粹」──換了一個說法而已。但是,像魯迅那樣面對「國粹」或「遺產」而發出嚴肅追問的人在哪裡?
二十一世紀的中國似乎又進入新的文化復古時代,看來魯迅確實死了,連同他和他那一代人從切膚之痛出發對中國傳統的真誠的懷疑,都被掃進「歷史的垃圾堆」,而歷史,正被一班新的不學有術者任意打扮著。
(摘錄自龍圖騰文化《魯迅一百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