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桃園訊】桃園地檢署偵辦洪仲丘案湮滅證據部分,確認監視系統關鍵時間黑畫面係電力中斷、不穩所造成,造成檔案未存檔,但「非蓄意行為」,也無人為竄改,監視器鏡頭也未遭移動、遮蔽、破壞,全案沒有湮滅證據犯行,偵結不起訴。
至於洪仲丘體檢表快速過關和過失致死部分,桃檢將持續偵辦;范佐憲被懷疑放高利貸、經營賭博網站及收入、花費顯不相當部分,將等軍檢函送後再調查。
桃檢查詢戰情室工作日誌和監視器主機的日誌列表,查出七月一日當天上午主機出現網路異常訊號,戰情室打電話要資訊兵維修,資訊兵下午才進行維修,檢查是網路線插頭脫落,插回後又因主機不穩定、無法正常操作,因此拔除插頭再插回,造成八十分鐘的檔案消失,變成無檔案。
至於七月三日消失的影像,是因為九號和十號機的訊號線併聯,太多電器插在同一電源座上,且線路老舊失修,電力供應不穩定造畫面消失,先後有一百多次影像消失的紀錄,「軍方習以為常」,在洪未進禁閉室前及死亡後,也有多個監視器畫面如此,檢方因此認定非人為因素。
檢察官認為兩天的畫面沒檔案和影像消失都非人為刪除,而是系統異常和電力供應不穩定造成,六二九旅政戰主任陳毅銘根本不知情,也未參與,因此對他不起訴處分。
台灣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郭文東表示,湮滅證據罪為侵害國家法益罪,屬於告發案件,告發人對於不起訴處分,不得聲請再議;除非有新事實、新證據,本案才可以再告發。
4人交保 軍檢抗告
至於洪仲丘案原在押的何江忠、徐信正、范佐憲與陳毅勳四人,前天經軍事法院裁定交保,軍檢昨天提出抗告狀。
軍方表示,四人交保後將依法復職,但都不會在事發的單位,何江忠改調六軍團指揮部、徐信正到關渡指揮部、范佐憲至五八四旅,陳毅勳回到蘭陽指揮部;四人都是幕僚職,未擔任領導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