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傳出士兵暴斃新聞,起因於這位士兵帶了Mp3手機,部隊以違反資訊安全規定,關禁閉七天,然後在炎熱高溫中接受體能訓練後突然暈厥,送醫後不治。距離退伍,只差三天。
試問,這位士兵的手機裡有儲放了任何危害該營區或是國家安全的照片或相關資料嗎?如果答案否定,只是帶了智慧型手機進營區,難道不能選擇較輕的處罰方式?
當過兵的親戚說,觸犯軍法沒有到很誇張的地步,一般來說不會馬上關禁閉,因為沒人想把事情鬧大。智慧型手機盛行不是一兩天的事情。我敢言,如果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台灣所有的部隊營區徹底搜查一回,相信查到有多功能的手機一定很多。
把時間拉回到年初,大大小小的國軍醜聞令人對國軍感到羞愧,加上這件令人無法置信的暴斃案件,讓人感慨萬千。如果要淘汰不適任的公務人員,那這些假「訓練」之名,行「整人」之實的自願役軍官,是否也該設立退場機制?不要再讓他們白白葬送入伍的年輕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