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昨公布年度欠稅大戶名單,金額九百九十三億元,個人欠稅以已故商界名人黃任中家族占一、二名,企業欠稅由環亞飯店連四年蟬連榜首。
龐大的欠稅始於民國七十幾年,數十年來,個人或企業在台灣大賺其錢,卻不願繳交稅金,完全違背稅賦公平。憲法揭櫫人民有納稅的義務,民眾遵循法令,他們卻置之不理,是「司法已死」或法律不周全,令人想不透。
一般來說,欠稅是不得已,多數是經濟困窘,只能淪為躲稅一族。但大戶吃定了法律,平日錦衣玉食,住豪宅乘名車,過著豪奢生活,沒有一絲愧疚。試想,十二年國教才省下二十五億元,九百九十三億元是何其驚人的數字!
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相關單位會盡力追討欠稅,但欠稅人避居海外,有些財產也在海外,這是最大困難處。面對奸巧的欠稅大戶,追討或許有其困難,但絕非負責任說詞。
普羅百姓若欠稅,財政部用盡手段,一路「千刀萬里追」,絕不輕易放過,但對欠稅大戶卻百般無奈,莫怪民眾憤憤不平。
財政部可用的手段包括:查封財產、移送強制執行、稅捐保全、限制移轉等;用盡後,還有別的方法,例如假扣押、拍賣、通緝、註銷國籍等,迫使他們只能待在國外,不能在台灣享受,也是可行方案。
亦可比照《破產法》,列為禁奢大戶,監控開銷,只要吃美饌、買名牌,就可強制扣押,甚至聲請管收,才能嚇阻。
希望國稅局加緊腳步,一旦到一○六年執行期屆滿,就必須依法註銷,對國家財政將是一大損失。
陸胡海(高雄市/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