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祖翔台北報導】在《家庭暴力防治法》通過實施十五年的日子,情殺案件仍頻傳,因此,現代婦女基金會與TNS、emailcash、台北律師公會婦女問題研究委員會昨天發表「親密暴力大調查」,針對千名十六歲以上民眾了解遭受親密關係暴力的情形,發現限制情人交友及要求報告行蹤的心理威脅殺傷力最強。
根據網路一千份、男女比例各半、上班族占百分之七十九的有效問卷調查發現,曾被情人取笑身材或樣貌、感到不舒服者達百分之三十八;需要對方允許才能「做決定」,如穿著、髮型等將近百分之二十;曾被粗暴言語怒罵的有百分之二十八;被打耳光、踹、推倒者近百分之十六。爭吵時,另一半會破壞自己心愛物品者有百分之三十三;以死要脅占百分之十七點五;從未遭遇親密暴力行為者比例則是零。
遭受親密暴力行為的原因,民眾認為,「溝通不良」排第一,伴侶脾氣不好居次,第三覺得對方壓力大,第四是大男人主義。
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美薰說,建議諮詢基金會專線:(○二)二三九一七一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