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大都會歌劇院仍在施工中,預計明年完工。圖/于志旭
【本報綜合報導】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將協商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朝野立委有意修改條文,把即將完工的台中大都會歌劇院,與台北兩廳院、高雄衛武營國家音樂廳共同納入國家級表演藝術中心。文化部強調,從制度、法律與營運資金面整體評估,均不可行,希望暫緩研議,避免影響政府補助制度和已拮据的文化預算。
據了解,文化部評估大都會歌劇院落成後,將連年虧損,不同意納大都會歌劇院作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部向朝野立委表達不同意見,但朝野黨團都認為應該納入,草案條文可望修改為台北的兩廳院、台中大都會歌劇院、高雄的衛武營國家音樂廳三者納入國家級表演藝術中心,但要排除其他地方政府起而效尤。
台中的朝野立委,包括民進黨立委林佳龍、國民黨立委盧秀燕、紀國棟和楊瓊瓔等都希望中央接手。知情人士指出,台中市有能力生音樂廳,卻沒能力養,希望中央接手,市府與文化部往來公文指出,文化部若需要辦理土地及建物移轉,市府全力配合。
台中大都會歌劇院斥資近四十五億元,明年底完工;台中市長胡志強說,大都會歌劇院由中央負責管理,原本就是台中市的期望,未來北有兩廳院、南有衛武營,加上台中大都會,對市民與國人是福音。
台中市副市長黃國榮說,歌劇院委外營運發包,總共流標十次,第十一次找到營運廠商,但若能交給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營運,則是最好選擇。
文化部表示,台中大都會歌劇院屬於地方建設,當初行政院核定此案,總經費四十三點六億元,文化部補助二十一點三億元,並要求後續的營運要依照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引入民間經營,減輕後續營運造成政府財務負擔;若同意改納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會造成其他縣市政府起而效尤。
傳出文化部已讓步,也讓外界質疑文化部的立場已鬆動,但文化部回應,對此案仍持保留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