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畢業季到了,不少社會新鮮人考慮到海外打工度假,邊玩邊充實語言能力,不過,海外打工度假申請流程繁複,也暗藏陷阱,北市勞動局首開先例,重罰一家業者三十萬元。
北市勞動局長陳業鑫指出,業者仲介客戶到國外打工度假,有收費行為,屬就業服務法的「就業服務」,若沒勞委會許可就違法,最高可處一百五十萬元罰款。
勞動局就業安全科指出,目前與我國簽訂打工度假協議國家有九國:紐西蘭、澳洲、日本、韓國、德國、加拿大、英國、愛爾蘭、比利時,業者常聲稱「保證有工作」、「海外度假打工免煩惱」,實際上品質良莠不齊,很多學生到當地出現糾紛,權益受損。
北市勞動局今年暑假,加入防詐宣導,避免滿懷抱負的新鮮人,不慎掉進陷阱。相關海外打工資訊,民眾可上外交部「青年打工度假專區」、行政院勞委會網站「青年出國打工度假-勞動法令篇」,另外教育部的「海外留遊學資訊萬花筒」網站,也包含留遊學業者契約查核、消費糾紛處理申訴管道及相關案例等資訊。
消保官提醒,有意到海外打工度假的求職者,應事先確認代辦機構,是否為合法設立的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還有代辦機構資料是否清楚明確,業者的承諾應書面化,除了要詳細審閱契約內容,還要留存,並在未簽訂服務契約前切勿繳費或預付訂金,繳費後務必取得發票或正式收據、及事前索取辦理費用明細等,才能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