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廣大興二十八號漁船遭菲國公務船攻擊的風波未平,高雄籍正昌發二號昨天凌晨越界在日本石垣島附近海域捕魚,遭日方公務船扣押,罰款日幣四百萬元後釋回,這是台日漁業協議簽訂後第一起我方被取締的漁船;另外一艘屏東縣琉球籍漁船龍旺利九十七號,則是在南中國海的公海上,被越南漁政船攔下,以望遠鏡查看船名及船號後放行。
正昌發二號漁船,船上有包括船長孫居民在內六名人員,昨天凌晨在日本沖繩縣琉球群島的竹富島海域進行捕撈作業,被日本的漁業取締船發現,認為這座海域屬日本專屬海域,因此登船進行逮捕。孫居民被日方逮捕後坦承過界捕魚,願意付罰金。船主家屬昨天中午將擔保金匯給日方後,人船隨即獲釋,繼續捕魚。
漁業署也呼籲,台日漁業協議生效後,日方在釣魚台一帶水域的巡護船已從五艘倍增到十艘,希望漁民在協議規定的海域作業。
1漁船公海遭越攔截
至於龍旺利九十七號,漁業署指出,該船通報在鵝鑾鼻西南方八百浬處遭不明灰色鐵殼船追趕,示意要求往越南方向航行,但航行一個多小時後,越方船隻突然駛離,並示意龍旺利九十七號離開。
船長曾新興表示,遭四艘越南公務船攔下,對方僅以望遠鏡查看船名及船號,未實施登檢,已安全駛離。漁業署表示,該處為公海海域,通常海巡署護漁不會到公海。
船東蔡天裕說,十多年前他的兩艘船也在公海上被越南漁政船扣押,付了三萬美元贖金才獲釋,這次越方未登船就放行,「應該是台菲緊張,政府派軍艦護漁,讓越南漁政船不敢太過囂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