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累了嗎?」交通違規案件多,警察開單罰不勝罰,但據市議員統計,台北市自九十八年至今年三月,民眾申訴成功撤銷違規就高達一萬四千六百多件,歸責員警疏失撤單近四千件,約占二成七,其中以認證、引用法條錯誤及採證不足、號牌與車型廠牌不符最多。
熟稔交通安全規則及違規處罰法令的員警,強力依法執行職務「舉發違規」,以維護交通秩序,並懲處不遵守交通規則的駕駛人,本應獲得民眾肯定。但若因故意或重大疏失,而造成「違規舉發」的擾民結果,不僅侵害個人權益,也損及社會觀感與政府威信。
筆者認為,為避免一再發生「烏龍罰單」事件,警政機關首要加強執法人員的教育訓練。其次,應再訂定疏失處罰規範,警惕員警謹慎行事。
陳晴文
(新北/文字工作者)